关于举办“依法行政下城市物业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及适用法律法规、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班”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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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时间:2017-06-09 00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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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概要描述】关于举办“依法行政下城市物业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及适用法律法规、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班”的通知
关于举办“依法行政下城市物业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及适用法律法规、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班”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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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为学习依法行政下物业管理联合执法、纠纷调节、处置等方面的新思路、新要求、新政策。制定合情合理地方管理办法。应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及各地方单位的要求我们结合各地反馈的问题、实际案例特继续举办"依法行政下城市物业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及适用法律法规、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班"。旨在帮助参会单位梳理物业执法多部门联动工作思路,与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全解析,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,积极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1.各地住建局(委)、房管局、城管执法局、物业管理处(科)、房产监察支队、维修资金中心、物业公司经理及业务骨干;
2.各业委会、街道办、物业办、社区、乡镇分管物业工作主要负责人;
3.各规划局、城管局执法大队及相关管理人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
1.依法治国(依法行政)与物业管理
2.如何处理好与属地政府、业委会、业主之间的关系
3.如何诉调对接工作实际需要,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物业管理纠纷化解意识,提升物业管理纠纷化解能力经验介绍
4.如何搭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平台
5.如何建立物业管理联合执法机制、多部门联动
6.如何处理当前小区内违规搭建、违规装修、住改商、噪音油烟污染、沙霸等问题及各地案例分析
7.街道办事处、社区工作站如何履行物管行政监管职责
8.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针对小区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机制、反馈机制、部门联动执法机制
9."拆围"背景下的物业管理解析及应对
10.现阶段物业管理服务纠纷的主要类型、成因、服务纠纷司法裁判的特点
11.启动物业危机处理的步骤及如何实施物业管理危机评估
12.解聘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所遇到的问题及解答
13.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构成及操作则
14.如何指导业主委员会提高办事能力及培训计划制定
15.主委员会如何接受政府的领导、依议事规则开展工作
16.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构成及政策法规适用解析
17.如何通过成立物业纠纷调节委会、丰富物业纠纷调处手段
18.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的建立与财务管理重点
19.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财务管理及最新政策动向讲解
20.物业管理活动中常见问题及解答
21.小区常见问题的责任区分解决问题办法
22.关于物业联合执法与人民调解的关系总结
三、培训师资
将邀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相关专家,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处领导,国务院法制办农林城建法制司城建处领导,深圳物业研修学院专家授课。
四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第二期2017年07月18日—22日 兰州市(18日全天报到)
第三期2017年08月10号—14日 大连市(10日全天报道)
五、培训费用
1.培训费2200元/人(场地费、培训费、资料费、考核、证书工本费等)。
2.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3.参加此次培训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申领《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》(仅限此次培训),此证书全国有效,可全网查询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
垂询网址:www.qgfdc.com
会务组联系人:马凯 13161026689
报名电话:010-61057196/88746930
报名传真:010-61057196/61057198
报名邮箱:cjhmakai@163.com
监督电话:蒋楠 022-23383281
七、其它
1.请各单位提前将填好的报名回执单回传至北京会务组(邮件、传真),会务组收到回执单后,将于开班前七个工作日内回传《报到通知书》并详细告知报到地点、食宿安排及其他事宜。请提前来电咨询并索取会议安排等。
2.如本地人数超过五十人可送教上门,开展内训。
3.请参加学习的学员准备三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,身份证复印件,与学历证复印件,单位盖章报名回执表。(岗位证书使用)。
4.收到此通知可转发下属单位,复印有效。
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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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培训部 (022)23383281 (022)23383282(外省市培训咨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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