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文件
全行[2020] 6号
关于举办“全国住房公积金人员岗位培训班”的 通 知
各有关单位:
为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,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,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、银监会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建金[2011]9号);同时,为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规范化、标准化,促进政务公开,增加服务意识,提高服务效能,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,制定了《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(试行)》。
为了深入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精神,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、提取、放贷、还贷等各个业务环节的规范化管理,健全风险防范机制,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,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健康可持续发展,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“全国住房公积金人员岗位培训班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领导及业务骨干;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有关单位财务负责人或公积金经办人员,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的房地产、银行、保险、评估、抵押等单位的相关业务人员。
二、培训教材、内容及课时
1.培训教材:
2.培训内容:《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建金[2011]9号)文件解读;《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(试行)》宣贯讲解;住房公积金管理新制度、新办法专题讲座;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;依法行政与住房公积金归集行政执法。
3.培训课时:
集中脱产学习2.5天(其中半天考试),共计20课时。
三、培训方式
中心本着“立足行业,面向全国”的发展战略和“送教上门”的服务方式,结合地方行业发展及需求,与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合作办学。
四、培训师资
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“师资库”教授、资深专家与学者授课。
五、考试、证书及证书使用说明
考试: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。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在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,实行考培一体。
证书:考试成绩合格者,由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颁发《全国住房公积金人员岗位培训证书》,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,网上公示。查询网址:www.qgfdc.com
证书使用说明:
1.《全国住房公积金人员岗位培训证书》为从事住房公积金岗位从业人员参加岗位培训证书,限于持证者在岗期间使用。
2.本证书由“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”统一印制、颁发。
3.本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。
4.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,由培训机构负责并做好记录。
5.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有关部门属地内本证书复检验证工作。
6.证书应妥加保存、不得买卖、涂改、伪造。
7.本证书丢失、损坏,须本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,将原证书有关信息报至“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”,经核实确认后给予补发。
六、培训时间、地点(具体时间、地点待定)
七、培训费用
参加培训学员培训费用1100元/人(含培训费、教材资料费、考务费和制证费等)。
八、继续教育
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,拟定每二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,在二年期间如国家有关制度政策变化较大,可增加继续教育的次数。
九、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
联系电话: 022—23383281
联 系 人:蒋老师
十、其它
1.参加取证的学员请携带本人近期证件照4张(学籍卡1张、准考证1张、证书1张、备案1张);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张;
3.收到此通知可转发下属单位,复印有效。
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
2020年01月0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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